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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2号

发布时间: 2020-02-04 16:30: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出行和小区封闭式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24日起,全体居民“非必要、不外出”。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其他人员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要外出。

二、各村(社区)要严格人员管控,非本村(社区)人员禁止入内,所有出入人员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如发现异常,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置。

三、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要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遮挡口鼻。

四、要注重家庭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定期开窗通风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五、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六、驻村(社区)联系包保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制,按时上岗履责,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方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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