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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数据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0 15:43: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数据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数据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30日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数据规范(试行)

 

为提高代理机构电子化交易水平,提升电子交易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电子交易系统优势,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质量。根据河南省公管办《关于用好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的通知》(豫公管办[2019]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电子招投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等技术规范制订本数据规范。各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交易数据规范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质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全面提升。各县(区)交易中心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本数据规范执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数据规范

1、招标项目注册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应与“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的项目代码信息一致(固定资产类项目必填);

监督部门应在选择项中挑选,如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需要向平台维护技术人员提供准确的监督部门完整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信息;

项目法人应和其最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法人代表应完整、准确填写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法人代表名称;

项目投资组成应准确填写项目投资总额,金额单位为万元

2、初步发包方案

标段(包)名称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标段标识

标段(包)内容应该标段招标内容,选择正确的行业分类(可同时选择多个二级类别);

标段合同估算价应按标段分别准确填写,使用正确货币单位;多标段合同估算价总和等于项目投资金额。

3、招标公告

资审方式应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中正确选择;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媒介应和实际发布媒体信息保持一致;

公告开始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招标公告编制应参照中心公告模板制作,资格要求、时间配置、金额设置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至少6小时向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验证;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及其它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公告附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辨。

4、变更公告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变更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变更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5、投标邀请书

邀请函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投标邀请书内容必须进行电子签章后发出;

代理机构必须关注投标单位回执情况,未反馈回执的投标单位无法继续参与项目投标。

6、投标情况查看

投标情况查看必须在完成保证金有效性查询和保函有效性查询后进行。

7、场地预约

预约开标时间、预计开标时长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公告内容、实际使用场地一致。

8、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4小时制)、投标有效期、答疑澄清时间应准确选择,应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投标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设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9、招标文件制作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账号应与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虚拟子账号一致;

使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应在附件中上传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制作时应在选择适合的文件模板:

1)房建、市政类项目,必须使用“南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模板,严禁修改商务标默认评分点,否则影响系统自动算分;

2)房建、市政类项目不适用于“南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模板的,可使用“南阳无范本(有清单)”模板,严禁修改商务标默认评分点,否则影响系统自动算分;

3)交通类项目,必须选择使用“南阳无范本(双信封)”模板;

4)水利类项目及其他复杂项目,可选择使用“南阳无范本(无清单)”模板;

5)费率招标项目,必须使用 “南阳无范本(无清单、费率招标)”模板,否则会产生报价数据不兼容问题。

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明确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交纳方式;

招标文件中应选择正确的评标办法,准确设置评分点,评分分值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文件中不应要求加盖骑缝盖、逐页盖章等不适应电子招投标的条款,不应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外的电子签章;

招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10、提问回复

代理机构应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对电子交易交易系统内的质疑、咨询等进行回复。

11、答疑澄清文件

答疑澄清文件要求同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12、招标控制价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控制价的项目必须做控制价文件备案;

控制价金额必须准确。

13、控制价澄清

控制价澄清要求与招标控制价文件要求一致。

14、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标段标识+中标候选人公示,例如:“南阳市****项目第*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媒介应和实际发布媒体信息保持一致;

公示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公示内容保持一致;

公示内容编制应参照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制作,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至少6小时向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验证;

公示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示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15、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标段标识+中标结果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第*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媒介应和实际发布媒体信息保持一致;

公告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公告内容编制应参照中心中标结果公告模板制作,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至少6小时向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验证;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16、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电子签章。

17、合同签署

合同金额必须准确填写,使用正确的货币单位;

招标人/代理机构、中标企业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合同;

合同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

18、电子档案

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相关资料上传,保持项目资料完整性,电子归档工作。

19、招标异常

异常情况描述必须准确、清晰;

处理结果必须正确选择相应类型;

如需发布公告,公告标题、内容要求同其它公告相关要求一致。

二、政府采购项目数据规范

市财政局批复项目,项目注册、公告、合同等均由财政系统推送至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此类项目不需要在市资源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重复进行注册、发布公告等操作。

1、项目管理

采购单位名称应和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应与“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的项目代码信息一致(固定资产类项目必填);

监督部门应在选择项中挑选,如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需要向平台维护技术人员提供准确的监督部门完整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信息;

分包名称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标段标识

分包单价、预算总价应准确填写,使用正确的货币单位;采购目录、分包内容必须完整、正确填写。

2、场地预约

预约开标时间、预计开标时长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公告内容、实际使用场地一致。

3、招标公告

资审方式应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中正确选择;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媒介应和实际发布媒体信息保持一致;

公告开始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时间配置、金额设置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至少6小时向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验证;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财政局批复项目应从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系统将自动同步至市资源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4、变更公告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变更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变更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4小时制)应准确选择,应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6、招标文件制作

招标文件制作时应在选择适合的文件模板:

政府采购非公开项目,必须使用“南阳政府采购无模板非公开招标范本”模板;

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中应选择正确的评标办法,准确设置评分点;

招标文件中不应要求加盖骑缝盖、逐页盖章等不适应电子招投标的条款,不应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外的电子签章;

招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7、网上答疑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对电子交易系统内的质疑、咨询等进行回复。

8、答疑文件

答疑文件制作要求同招标文件制作要求一致。

9、定标确认

代理机构应准确选择中标单位;准确中标金额,使用正确的货币单位。

10、中标公告

公告标题应规范填写为地区+项目名称+中标公告,例如:“南阳市****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媒介应和实际发布媒体信息保持一致;

公告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应准确选择(24小时制),应与公示内容保持一致;

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至少6小时向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心验证;

公告内容中不应存在死链接、错别字、错误电话号码等违规信息;公告内容中不允许直接插入文件附件。

11、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代理机构必须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电子签章。

12、合同备案

合同金额必须准确填写,使用正确的货币单位;

招标人/代理机构、中标企业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合同;

合同期限必须准确填写;

合同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

13、电子档案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相关资料上传,保持项目资料完整性;及时完成电子归档工作。

14、采购异常

异常原因、异常意见描述必须准确、清晰;

分包异常处理必须正确选择相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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