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一高中体育馆室外附属工程,招标人为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方城县一高中院内。
2.2 招标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8507平方米,建设体育馆室外雨水、污水、供水、地坪等。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3.4 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出之日起)。
3.7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根据《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按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2 报名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
4.3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财务报告(2010-2012年)、企业类似业绩(含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外地投标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外省企业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核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4招标文件费500元/份,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城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方城县城区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045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7-6608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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