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正在浏览: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 正文

方城县新裕竹木花鸟商住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3-26 11:23: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新裕竹木花鸟商住园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方城县新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方城县新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方城县滨河东路东侧,五高中西侧

2.2 招标规模:13081.86平方米

2.3 总投资:1759.5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标段。

2.5招标范围:方城县碧水河畔4#5#6#7#住宅楼及新裕·花鸟市场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6 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方城县碧水河畔4#住宅楼

第二标段:方城县碧水河畔5#住宅楼

第三标段:方城县碧水河畔6#住宅楼

第四标段:方城县碧水河畔7#住宅楼

第五标段:新裕·花鸟市场配套工程

第六标段:方城县碧水河畔4#5#6#7#住宅楼及新裕·花鸟市场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2011年3月1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 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 开标时投标人需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根据《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按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报名。

监理标段: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2011年3月1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 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 开标时投标人需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开具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7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根据《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按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报名。

注: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一个注册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个注册建造师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得分最高,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326日至201433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不休息)

4.2 报名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

4.3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施工标段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财务报告(2010-2012年)、企业类似业绩(含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外地投标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外省企业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核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财务报告(2010-2012年)、企业类似业绩(含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外地投标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外省企业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核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4招标文件费500/标段,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城县新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方城县育才路东91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7-672119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087739

2014326

 


Copyright © 2012-2024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维护单位: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6楼 邮编:473200 联系电话: 0377-60202996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兼容模式) 备案号:豫ICP备2021023589号豫公网安备 41132202000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