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交通项目招投标监督事项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局负责建设的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具体承担相应的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备案、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职责:对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进行备案,对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施现场监督;处理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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