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增“公共资源管理”行政执法类别
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近日,安徽省法制办正式批复下达省行政执法类别中新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2013年5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交易领域和范围由“招投标”转型为“公共资源交易”,确立了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中的职能和执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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