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河镇人民政府方城县2022年清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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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2-56 | ||||||||||||||||
2、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方城县2022年清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494,100.00元 | ||||||||||||||||
最高限价:6494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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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内容:第一标段清河镇乡村振兴牧原公司粮仓建设;第二标段清河镇草场坡村食用菌大棚建设。 (2)质量:合格 (3)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法规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第一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任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 (四)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第二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任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 (四)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各投标人不用来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用再递交原件,评标委员会也不再对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以上传至诚信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诚信库信息(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6、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标段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为多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只能选择标段排名靠前的为中标标段。 7、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 | ||||||||||||||||
3.方式: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网站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7.2、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3、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fcxggzy.com/hyczsc/9454.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投标人注册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清河镇清政路6号 | ||||||||||||||||
联系人:宋东升 | ||||||||||||||||
联系方式:156377887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隆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溧河物流园电商大厦802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72636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15637788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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